本报讯 (记者 张祎豪)10月15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升西安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1日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新开工并以预售方式销售的新建住宅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先验房后收房”。
各建设单位必须牵头组织好各环节工作:规范质量信息公示,打造“透明工地”,按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在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外侧及售楼部醒目位置,以现场质量信息公示牌的方式全过程公示项目质量信息;严格分户验收程序,夯实交付基础,对每户住宅进行逐户、逐项检查验收,形成完整的“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精心组织业主查验,保障业主权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陪同讲解,如实记录业主提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强化问题分类处置,实现闭环管理,确保住宅质量问题分类科学、整改及时、闭环管理。西安市住建局将“先验房后收房”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督导检查内容,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推动西安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