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8日
媒体应对科学普及主动担责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随着今年全国“科技三会”和“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的相继召开,科技强国的新号角已经吹响,科学传播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新闻事业被称着“生活的教科书”,具有传播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功能。利用媒体特性构建科学传播网络,能使科学普及变得更深、更广、更长远,必将远远超出一个现场展览所能传达的信息。如何充分利用它们的特性和优势打造科学普及的立体网络,不仅是各级科协组织思考的问题,更是公众媒体的一种责任担当。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全国公民科学素养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中国科协按照国际通用方法,曾五次对全国(除台湾、香港、澳门外)18—69岁成年公民科学素养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养水平的比例为1.98%(其中城市为4%;农村为0.7%)。50个中国人中只有一个人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比发达国家至少落后了二三十年。
  2011年陕西省以西安市为例,公民科学素养调查结果显示:西安市公众具备科学素养水平的比例是3.06%;比全国公众平均科学素养低0.17个百分点。有93.1%的公众是通过电视获得科技知识和信息;有69.5%的公众是通过报纸获得科技知识和信息;有31.9%公众是通过广播获得科技知识和信息;通过网络、期刊、图书获取科技知识和信息的比例为5.9%、27.1%、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综上,科学普及任重道远,科普宣传与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密不可分。

(本报记者 单永昌)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