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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划定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域
    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和规范烧烤摊点经营的通知》,根据通知,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全部改用气、电、油等清洁能源,实现原煤散烧“清零”目标。
    根据通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3个烧烤摊点集中经营区域示范点建设任务;在示范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烧烤摊点规范整治任务;2017年7月1日起,对未在划定烧烤集中经营区域内从事室外烧烤作业的,或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烧烤作业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予以取缔。

(张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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