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表彰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

 本报讯 11月30日,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颁奖盛典在榆林市人民大厦举行。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41名道德模范和341名榆林好人获表彰。
  按照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要求。今年5月,榆林市启动开展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评选,经过申报推荐、初审初评、网络展示、微信点赞、千名公众代表投票、评委会综合审议、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决定授予胡拖莲等8人“榆林好人楷模”荣誉称号,刘志军等25人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马菲等156人“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荣誉称号,王伟等16人第六届榆林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卜淑建等177人“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提名奖。

(本报记者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