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原则的“三权分置”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近年来,我省在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同时,通过确权和流转两个环节,让农村流转的土地迸发出新的活力。
在北方的土地上,栽种南方的水果,这是杨凌示范区一家合作社今年发展的新产业。眼下,火龙果、百香果都已试种成功。
杨凌示范区杨凌区五泉镇农士达合作社负责人汤新国:“把我的园区打造成一个休闲采摘的园子,投资比较大,像我这火龙果跟这个棚投资下来就是30多万。”
汤新国告诉记者,他们的水果园区两到三年才能收回成本。可过去,像南果北种这些新技术却不敢尝试。“怕土地涨价,以后我干得好了,他要我的土地、要我的经营权。”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农业生产格局已发生变化。截至2016年10月,我省流转土地的农户已占到农户总数的26%。在全省已经流转的927万亩土地上,承包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8.7万个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了真正的生产经营者。
土地“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有了制度做保障,像汤新国一样的职业农民也更加放开了手脚。
据了解,目前我省76%的农户承包地已经完成确权颁证;338个县、乡设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服务站,预计到2020年年底,将实现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覆盖。
(丁亮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