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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1月18日正式上线
免费的“科技创新券”等你申请
    本报讯 为进一步降低我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力,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近日,省科技厅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推出“陕西省科技创新券”,并于1月18日在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召开“陕西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启动大会暨政策宣讲培训会”。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cxq.sstrc.gov.cn),申请工作开始啦!
    科技创新活动的“电子代金券”
    启动大会上,据省科技厅副厅长史高领介绍,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针对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大学和研发机构没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而设计发行的一种“电子代金券”。企业用券向研发机构、研发人员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设计、检测等科技服务,或者购买研发设备。然后,科研服务机构和科研服务人员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科技创新券。
    这种灵活的资助方式,一方面企业不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发计划,来灵活选择所需的服务类型;另一方面,高校或研究机构也能够将技术成果转化到企业,增强了市场对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体现了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特点。
    政府免费发放有效期1年
    在“政策宣讲培训会”上,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资源共享部部长郭爱解读;创新券由省科技厅发行,免费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放,用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以及其它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或使用科技资源,每家企业和团队获得创新券最高额度为20万元。
    创新券为网络认证的电子票据,有效期1年,逾期自动作废。首批创新券用户在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使用,每季度申请兑现。创新券管理委员会根据创新券承接机构收取的创新券及相关服务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兑现。创新券不得转让、买卖,不得重复使用。
    发放对象和使用流程
    即日起,凡在省内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入孵企业或团队,入驻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四主体一联合”校企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支持地市建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都可登陆“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cxq.sstrc.gov.cn)”进行在线申请。
    创新券使用流程:用户注册申请科技创新券;在线搜索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用户在线下单提交申请;服务机构响应服务,完成订单;用户上传发票合同等信息;审核通过获得补贴。咨询电话:029-81292878、81292879,联系人:叶老师,张老师。

(本报记者 周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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