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

零时至8时严禁未成年人玩网游

  生活中,网络最吸引未成年人,甚至让他们沉迷、成瘾的内容就是网络游戏,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4年的调研发现,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比例是66.3%,接触最多的游戏包括《穿越火线》《英雄联盟》《魔兽世界》等。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游戏向手机游戏转移,已经成为未成年网民一种新的娱乐方式。
  如何避免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并妥善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对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零时至8时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对此规定了法律责任,“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进行身份注册或未采取防沉迷措施的,由文化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或停止网络游戏服务;情节严重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目前,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年龄不断提前,三岁左右就开始玩一些益智类小游戏。而每个年龄段的孩子适合玩哪些网络游戏?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认为,应制定及加强游戏或网络信息的分级标准。“欧美国家对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和其原来的影视分级制度,包括该制度在影视相关产品——如电视产品、相关软件的加装及过滤设施的采取上保持一致的。所以,将来我们做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保护,核心就是要明确平台责任,让平台有一个外部的约束监督机制,内部也有一个约束机制。”

(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