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笑气如此“尴尬”的身份,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陆林教授表示,目前,笑气获取方式简单、价格低廉,政府相关部门应联合起来制定管控措施,共同抵制笑气的滥用。陆林认为,对于“奶油气弹”类的食品添加剂,可开发安全的替代产品;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笑气牟利的情况,应予以相关处罚,情节严重者,考虑予以刑事处分。
A
危险化学品?
不属于剧毒品和易燃易爆品
没有强烈的流向监管要求
2015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笑气列为允许的食品添加剂。同一年,氧化亚氮也被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公安部、环保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卫计委、质检总局、铁路局和民航局等10个部门,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虽然一氧化二氮在2015年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它不属于剧毒品和易燃易爆品,因此在生产、流通和终端使用上,并没有强制的流向监管要求。对于“笑气”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酒吧出售给年轻人吸食的现象,食品药品监部门也颇为难,一名食药监系统工作人员称,这是一个比较新奇的现象,如何管理没有定则,还需研究。
B
麻醉品?
在医疗领域更多是以医疗器械被管理
笑气在医疗领域更多是以“吸入笑气镇痛装置”作为医疗器械来管理,并未列入最新公布的2013最新版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笑气不在其列,并不作为毒品列管。
对于警方而言,市面上的笑气是作为食品添加剂来销售的,要执法十分困难。“笑气滥用确实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教授刘志民表示,尽管笑气未列入“精麻药品”,但娱乐性使用笑气的情况从滥用性质上可以说是一种药物滥用,也就是俗称的吸毒行为了。
C
新型毒品?
列管毒品需要国家禁毒办认定
在欧美国家,有一类被称为“派对药”(partydrugs)或者“俱乐部药”(clubdrugs)的新型毒品,最早在欧美国家的夜总会、酒吧、迪厅中被滥用。上世纪90年代后,“派对药”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流行性滥用的势头,滥用群体从早期的摇滚乐队、流行歌手和一些亚文化群体,蔓延至以青少年群体为主的社会各阶层。滥用者往往对此类毒品的性质和滥用后果无正确的认知,滥用除导致严重身心损害外,“受这类物质作用影响,在极度兴奋、纵欲和放松状况下易发生各种越轨和违法犯罪行为,这对处于身心发育期的青少年危害极大。”滥用笑气也有类似的特点:年轻人在从众心理下开始吸食,从尝试性使用很快发展到强迫性滥用阶段。不少人因此建议,将笑气列为一种毒品来管理。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汤建彬认为,现在可以通过销售终端的实名制管理来控制笑气的滥用。以后,如果笑气的严重危害性若经过评估得到确认,也可以列管毒品。不过,汤建彬解释,列管毒品需要国家禁毒办认定。禁毒办认为需要对某种物质进行列管的,应交由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进行风险评估和列管论证。据他了解,对笑气的列管还未被提上日程。
(吴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