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反邪教协会 陕西科技报社 合办
邪教犯罪伤害最深的是妇女和儿童,面对邪教犯罪家庭化的态势,为了使家庭及妇女和儿童免受邪教的侵害,必须结合邪教犯罪家庭化的基本特征以及当前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家庭邪教犯罪行为的防治,从而切实提高防邪成效。
(一)重视反邪教宣传教育。家庭涉邪教问题涉及的方方面面,不是哪一个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学校、社区、家庭的共同参与,从而形成反邪教宣传的合力。一是要注重对家庭涉邪教典型案例的运用。发挥以案说法的积极效果,可以采取现身说法、案例说理等方式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让家庭及其成员对邪教及其危害形成直观的认识。二是应当积极适应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的实际,加大互联网平台的反邪教宣传力度。同时,在反邪教宣传工作中,也可以积极采用动画、微电影等形式提高反邪教宣传效果。
(二)加强心理危机干预。特别对涉邪家庭,要通过专业人士的走访,了解家庭变故等重大现实困境,积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引导他们乐观地走出现实困境的阴影,防止其出现困境,再次误入邪教。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帮助一些涉邪家庭的未成年人形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形成了心理危机,就要及时地进行科学干预和引导,给予足够的关心和鼓励,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通过这样的积极干预,能够有效帮助涉邪家庭的未成年人战胜心理压力,克服当前困难。
(三)阻断涉邪家庭不良人际交往。要重视涉邪教家庭与外界的交流,要组织有经验、有能力、有方法、有耐心的社区干部或志愿者进行心理矫正和生活帮扶,组织已转化人员现身说教。在这一时期,要特别注重涉邪家庭的人际交往情况,帮教人员应当及时转变与涉邪家庭成员的沟通交流方式,防止再次受不良人的负面影响。
(四)强化刑事惩罚震慑效能。我国对于邪教犯罪实行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邪教组织也会钻法律漏洞,打着“维权”的幌子对党和政府进行攻击。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邪教犯罪问题的立法,完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但对引诱、唆使、欺骗、强迫他人从事邪教活动的,加大了打击力度,而且也挽救了许多受到教邪裹胁的家庭,使他们脱离了邪教组织。对于想要利用法律漏洞,从事邪教犯罪活动从中获利的人,必须严厉打击,进而起到相应的威慑作用,有效预防邪教犯罪。(下篇)
(转载凯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