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人民网(9月7日)等多家媒体报道,陕西汉中大二学生多次让同学帮忙从网贷处借钱,共计20多万,因金额巨大,无法偿还,决定出走。4日后,公安民警在汉江中找到其遗体,经警方调查,其贷款均用在了聚餐及偿还之前欠款上。
一个鲜活的生命因网络借贷而终止。如果他不涉及校园贷,不是无法偿还,想必不会走上这样一条绝路。一个大学生,天之骄子,未来有无限的可能,却最终被校园贷引上了不归路。
大学生贷款真的是因为缺钱吗?并非如此,攀比心理作祟才是首要因素。
一年换一部品牌最新款手机8000+、笔记本性能跟不上了,换一部超薄笔记本6000+、某某名模同款品牌包5000+、一件羊毛大衣3000+、朋友聚会吃饭人均消费150+。。。。。。这些看似奢侈的生活,并不是都市白领的日常,而是象牙塔里学生的谈资。
大学生,平均年龄在18岁以上,虽然在法律层面上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并不属于有偿还能力的人,或者说,大学生群体并不是正常消费贷款的有效客户。校园贷的流行,主要是有市场需求的因素,有调研称,我国高校每年大约有上千亿元的校园金融需求。
而大学生群体,虽然有旺盛的消费需求,但本身缺乏稳定收入来源,缺乏应有的偿付能力,加上较高的流动性,因而这一块市场,历来被传统金融信用体系所“抛弃”。
因此一些校园贷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走进校园,他们要的不仅仅是本金,而是成倍的高额利息。据融360《维度》去年5月的调查显示,在申请校园贷的中国大学生中,有53%的大学生选择校园贷目的是用于购物需要(比如买化妆品、衣服、电子产品等)。这些大学生过度消费,透支消费,提前消费,炫耀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享受欲,从而被卷入“校园贷”,直到无法还贷,只能通过再次借贷,以贷养贷,结果是越陷越深,直到不能自拔,深陷其中,最终选择逃避,甚至轻生。
诚然,校园内确实存在有一部分对资金需求的学生,因为没有其他的融资渠道,只好无奈选择高额利率的借贷。而银行机构在面对大学生群体时,能够提供的资金帮助很有限,而且手续繁杂,条件苛刻,审批缓慢等等都是问题所在。当正轨渠道融资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学生群体只能选择了其他的融资渠道—“校园贷”。
近日(9月6日),教育部明确表示:“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引发社会广泛热议!全面禁止“校园贷”真的能终结悲剧吗?
笔者认为,除此之外,禁止“校园贷”,还应该从提高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引导正确的消费理念,及早从校园着手,让财商教育,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之一。只有数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让“校园贷”悲剧不再发生。
(本报记者 单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