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指导纲要》提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什么样的课程?
《指导纲要》突出强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下几个基本属性:
第一,它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第二,它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
第三,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
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活动方式有哪些?
1.考察探究:考察探究是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开展研究性学习,在观察、记录和思考中,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过程。
2.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会活动,以自己的劳动满足社会组织或他人的需要,获得自身发展,促进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升实践能力,成为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人。
3.设计制作:设计制作指学生运用各种工具、工艺(包括信息技术)进行设计,并动手操作,将自己的创意、方案付诸现实,转化为物品或作品的过程,注重提高学生的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动手操作能力等。
4.职业体验:职业体验指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体认职业角色的过程,发现自己的专长,培养职业兴趣,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提升生涯规划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除了以上活动方式外,还有党团队教育活动、博物馆参观等。
(陕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