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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家庭农场登记制度
  本报讯 日前,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联合出台《陕西省家庭农场(林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从12月27日起对家庭农场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办法》指出,家庭农场(林场)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或流转的土地(林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林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林业)经营主体。其组织形式可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四种组织形式中选择。

(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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