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无人机到底应该怎么飞

  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在工信部官网上对外征求意见。这一条例不仅回答了上述人们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首次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无人机管理与发展做出部署。
  轻型及以上无人机应当备案
  结合重量、速度等因素,无人机又被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大类。条例明确,除微型无人机外,凡是空机重量不超过400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000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每小时100千米,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都属于轻型无人机。
   适飞空域无需提交飞行计划
  我国的空域均为管制类空域。条例充分尊重现有的空域管理特点,向轻型无人机和微型无人机释放120米以下、50米以下的空域。条例明确,除空中禁区、机场、军事禁区、危险区域等周边一定范围内,微型无人机无需批准可以在真空50米以下空域飞行,轻型无人机可以在真空120米以下空域飞行。
  飞行动态须向监管平台报送
  从无人机操控者的角度,条例从运行风险、操作难度、使用目的、使用成本等问题出发,提出轻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4周岁,未满14周岁应当有成年人现场监护;小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6周岁;中型、大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8周岁。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的运行需要驾驶员取得安全操作执照;微型和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飞行不需要持有合格证或执照,掌握运行守法要求和风险提示即可。
  条例还明确,国家统筹建立具备监视和必要管控功能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信息与公安机关共享。公安部门建立民用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系统。此外,条例提出,飞行空域和计划的审批情况应当接受社会和用户监督。各级空域管理部门应当主动提供单位名称、申请流程、联络方法、监督方式,民航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遇有变化及时更新。 
 

(人 民)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