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春节期间流行于中国民间的一种民俗娱乐活动,火具有红火、热闹之意,常被人们叫“看戏”,是“哑剧”,在陕西、山西、河北、河南等省份广为流传。2006年5月20日,民间社火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陕西,社火是芯子、踩高跷、跑竹马、划旱船、耍狮子、舞龙灯、扭秧歌等的通称,是一种靠扮演、造型、技巧取胜的艺术。它来源于古老的黄土地,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魅力。 历史起源
追溯社火的历史,它与远古时的图腾崇拜、原始歌舞有着渊源关系。图腾崇拜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极为漫长的时间,原始社会的人们,把本氏族的图腾标志雕刻在石壁、木柱或刺在身上,画在脸上,有的还制成面具,每逢祭祀时节,人们在身上绘有图腾图案或戴上图腾面具,边击打着劳动工具,边跳着模拟图腾物的舞蹈,狂呼狂舞,祈望所崇拜的图腾能给予他们一种神奇的力量。
到了商周时期(公元前11世纪-前256年),宫廷里就有了逐鬼的祭祀仪式,周代称之为“大傩”,是一种带有巫术性的舞蹈。《论语疏》称傩为逐疫鬼也。(乐府杂录)记:驱傩用方相氏,四人戴冠及面具,黄金为四目,衣熊裘,执戈扬盾,口唱巫术咒语,在室内到处乱打,以使鬼惧怕而逃遁。随着岁月的流逝,经朝历代,这种驱傩由宫廷传入民间,逐渐形成巨大的民俗礼仪活动,演变为乡村祭神、娱神、迎神的赛会,并加进杂戏表演。
这种古老的习俗一直沿袭至今,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陕西等地都要举行盛大的、热闹非凡的社火活动。
表现形式
陕西社火活动,关中称“耍社火”,陕北叫“闹秧歌”“闹红火”,而陕南则称“闹玩意儿”“耍故事”,内容包括芯子、踩高跷、跑竹马、划旱船、耍狮子、舞龙灯、扭秧歌、拉犟驴等。
◆踩高跷往往成群结队而行,表演者两腿各踏一根三、四尺高的木腿,表演技巧高超者,翻跟头、劈叉,跑跳自如。演戏时,生、旦、净、丑事前装扮好,有乐器伴奏,随时随地就可演出合适的小戏。这种形式,语言通俗,接近生活。
◆跑旱船在陕南十分流行,是一种由推车老汉、坐车少女、小丑三人合演的一种小舞蹈。舞蹈用的是特制的假小车,车前、左、右三面用布遮围起来,坐车人在布围里以脚当轮。扮演推车老汉者留有小山羊胡,须表现出憨厚、聪明、滑稽坐车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笑容可掬。整个表演滑稽可笑。
◆耍狮子就是在狮子皮内撑一竹圈,外形与真狮子大体相同,唯脚上制一钢爪。另有一人扮作文人,头戴软巾,颏下三绺长须,褶子穿着,手持拂尘,用一铁索牵引狮子。斗狮子者持长矛、大刀、九节鞭等类武器,单人与狮相斗。在搏斗中,翻滚跳跃,动人心魄。
◆拉犟驴基本由二人配合演出。一人扮女相,骑驴,一人赶脚。做出因驴犟而出现的种种姿态,逗人发笑。
◆扭秧歌有三种角色,即伞头、文武身子和丑角,领头人叫伞头,一手持伞,一手持“虎撑”,两种道具都有吉祥的含义。伞寓义庇护众生、风调雨顺。主要分布在陕西榆林、延安、绥德、米脂等地,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陕西各地社火,尤以西安及城隍庙会、长安冯村社火、华阴之东岳庙会、三原之腊八会、凤翔之春秋赛会等为最兴盛可观,而各县城镇在一些社火杂艺和特技上,也有“各地一绝”或“陕西一绝”的美誉。
艺术特点
社火中的表演者,是以舞台亮相的形式进行游展,观众对扮相角色的辨认靠的是脸谱。它通过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和严密的构思,让演员扮演成历史人物和现代人物,形成故事组合,给人一种高屋建瓴,惊险出奇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这种艺术和秦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颇具魅力。
现今,陕西各地流传下来的众多社火脸谱、曲调、词目、扮演模式,多属明清两代传袭后世的;特别是社火中一些有特技特艺的狮子、龙舞、龙灯、竹马、芯子等,艺术生命力旺盛,不以时代变化而被磨灭,代代沿袭相传。
社火分大耍和小耍,小耍即只出柳木腿和平台子。社火中的精华,是高难艺术芯子,即在一个专用的桌子上,固定一根形状各异的拇指粗的钢筋,约两米高,用色纸在上根指形态做出各种造型的东西,如棉花、果树、纺车、布机,龙、虎等世间百物,然后按其内容把男女小孩(年龄一般4-5岁)装扮成戏剧人物,站立顶端,少则1人,多者10余人,或并立、或叠置、或横卧、或倒立,有的双臂摆动,像在行走,有的似荡秋千,高悬在3丈虚空,场面惊、险、巧、奇。
耍社火在陕西颇具古风,几十面三角形狼牙边的大旗,上书各个乡村之名。敲上威风锣鼓,锣鼓手少则数十,多则上百。打锣鼓有一定套数,分老曲、新曲、紧三火等,老曲雄壮浑厚,新曲悠长明朗,紧三火紧张热烈。雄旗猎猎,统炮轰隆,若在街上和其他村的社火队相逢时,讲究礼让,先到者闪到一边,后来者先走,这明是礼让,暗则挑战和较量。鼓声一时大震,都想以气势压倒对方,各家的社火扮演人物,也以动作、语言、换花样等,使出浑身解数吸引观众。虽然带有竞赛性质,却从不评名次,好坏标准自在群众心里。
发展变革
陕西社火在近、现代,多和节日盛会、庙会伴随,特别是香火庙会或一般商贸节日盛会,往往借社火、戏剧活动来迎神报赛、招徕四方民众,而百业也藉以兴旺,社火杂艺竞相献技,并藉以生存、发展。
据史载,陕西社火活动在西汉、隋、唐及宋明时代,以“灯节”“龙舞”“狮舞”为主要形式的社火杂耍,发展到历史上的兴盛时期。那时,每逢皇帝登基或年节,兵事稍息,京城长安以及边陲重镇,都要张灯结彩,官社民间均有社火盛会。仅元宵灯节、灯会,游艺日期多延到五至七日。南宋到明初,由于战事连绵,社火活动略逊于前代,但民间各种分散的戏剧、杂曲、说书、小说却兴盛一时。
辛亥革命以后的民国时代,社火活动基本沿袭前代,多以各种庙会、节日盛会保留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政策指引下,各地不断挖掘整理旧的传统社火节目,举办各种赛演、会演、文化节、民间文艺献演,社火活动和其它文娱活动,犹如雨后春笋,茁壮发展壮大,其数量、质量兼优,千姿百态,千奇百艳,五花八门,壮丽可观,达到历史上社火艺术发展的最兴盛时期。
社火这一活动千秋万代地流传下来,但随着人类的进步,时代的演变,其形式、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新的时代赋予社火以新的内容。现时,社火从根本上不再是表达人们对“神”的崇拜,而是演变成了一种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名目繁多、生动有趣的文化娱乐活动,同时也成为一种新的民俗。
(本报记者 周励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