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5日,陕西省湖长制启动暨泾河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在咸阳市礼泉县烽火镇泾河沿岸举行。
省总河长胡和平、刘国中担任省总湖长
根据陕西省实施湖长制的意见,2018年年底前,我省对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实施湖长制,并将全省所有人工湖、塘堰、涝池纳入湖长制管理。省总河长胡和平、刘国中担任省总湖长,省副总河长魏增军担任省副总湖长和红碱淖湖长,其他湖库由设区市按照所在区域和所属流域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区设立湖长。
刘国中在讲话中指出,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我省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力抓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建立健全与河长制紧密衔接的省市县乡四级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要加快落实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让全省的每一个湖库都碧波荡漾、涵养生态、永续利用,成为满足三秦百姓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不竭源泉。
6月底前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
据了解,泾河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自2011年起连续第八年在正月十五前后开工建设的又一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湖长制暨泾河综合治理动员大会隆重举行,是我省继去年启动河长制暨无定河综合治理后强化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和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湖长制实施意味着水利改革再深化。
目前,陕西省《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已经印发,实施湖长制目标任务措施都已明确。今年6月底前要建立湖长制工作和责任体系,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
按照相关部署,今年6月底前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以党政领导为主体,逐一明确各级湖长,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个湖库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夯实职责任务。围绕水域空间管控、岸线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制度建设六大任务,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因湖施策,分类指导,落实管理保护措施。另外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实行湖长巡湖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最大程度保持湖库岸线自然形态,推动形成联通、联控、联调水系。
泾河治理开工标志着陕西水利发展新起点
泾河综合治理是落实河长制和湖长制,实施“关中留水”战略,构建关中水系、恢复“八水绕长安”的重要任务,将高起点部署、高标准推进,标志着陕西水利发展新起点。
规划建设上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一河、两岸、三区”进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建设内容上将打造五个体系,建设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配置保护、水生态修复提升、水文化弘扬展现和产业融合发展体系。进度安排上,2018年力争建成亭口、红岩河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开工建设东庄水利枢纽工程;2020年前建成泾河干流防洪工程;2025年前全面完成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