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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推进众创空间建设
对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首次给予30万元资助
  本报讯 6月21日,记者从西安市科技局获悉,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西安“双创”活力,打造西安经济发展新引擎,西安出台《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与资助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提升孵化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办法》所指众创空间为在西安市范围内由企事业单位独立运营,为初创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发展空间和综合服务的创业创新载体。市级众创空间应满足实际投入运营时间不少于12个月;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入孵对象应是近三年成立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和创客,其中入孵的中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与不少于3家创业投资基金形成战略合作,且每支资金规模不少于5000万元;等等。
  《办法》规定,对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首次给予30万元的资助;对3年内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再给予10万元资助;对3年内成为科技部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再给予20万元资助;对符合西安产业发展方向、与产业链结合紧密、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且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输出的模式和经验,3年内通过科技部备案被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的孵化器,一次性补足100万元资助;区县、开发区(园区)及本地高校院所、军工集团、龙头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众创机构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以及引进国内外知名机构建设特大型专业化众创空间,按“一事一议”方式,经评审通过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资助;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当年不能申请运营补贴经费。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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