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8日,省科技厅分别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以两家企业作为陕西省首批试点联合基金合作单位。
去年11月,省科技厅召开邀请省内部分高校、院所、企业领导,有关科研部门负责人,就创新全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组织形式和联合基金的设立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拟定了《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企业联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随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陕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单位意向,确定首批试点联合基金合作单位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管理细节、出资比例及协议时间等与两家企业达成共识。
根据《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企业联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该联合基金是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一部分,双方人员组成联合单位管理委员会,具体资助指南每年由双方商定后向社会公布。基金经费由省科技厅与联合单位共同出资,两个联合基金资助总规模为5000万元/年,双方出资比例原则上为2:8。其中,陕煤联合基金为4000万元,陕煤集团出资3200万元,省科技厅出资800万元;引汉济渭联合基金规模为1000万元,引汉济渭工程公司出资800万元,省科技厅出资2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史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