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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例行吹风会
我省将建立价格信用“红黑名单”
  本报讯 8月28日,省政府召开2018年第17场政策例行吹风会,就今年2月1日修订出台的《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邀请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以及业界专家进行解读,明确我省将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将价格诚信和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设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新《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价格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切实规范经营性服务价格行为。主要从取消收费证制度、公开定价成本、完善定价程序等6个方面进行了修订,比如,在“放”的方面,对原办法中涉及收费证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删除;“管”的方面,增加了“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经营性服务价格,在制定价格前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的条款;在“服”方面,加强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目前消费者反映的价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停车收费、物业收费、旅游服务收费、药品价格、住房价格,以及教育收费、商品零售等方面。最近,西安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的意见稿,引发社会热议。这次价格调整主要涉及三种地方:道路停车的特定区、一二类区高峰时段;景区配套停车场;火车北客站停车场。而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大专院校、医院停车场等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停车场维持原来的收费标准。过去按照每小时来收费,意见稿上按半小时收费,这样根据地段时段标准,有的收费少了,有的多了,有的和过去一样。根据大数据测算,停放服务中心年收入减少了7.6%,共计800万元。
  据了解,省物价局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价格信用联合激励惩戒信息共享实施办法》。该办法在全国是第一个,建立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诚信红名单和违法失信黑名单。目前,省物价局正在按照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和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
  您的权益若受到侵犯,在维权时可以通过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监管平台、政府便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留言,也可以通过物价局门户网站,来信来函或上门反映自己的价格诉求。

(本报记者 周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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