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将通过五项主要任务,建设完善便民服务、高效透明的在线政府、精准精细的城市管理、融合创新的数据产业、自主可控的安全体系,不断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序发展。
根据《意见》,我省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资源,构建市级一体化云计算中心,实现软硬件资源的共建共享、集约使用;利用现已建成的数据传输网络,构建市级统一的数据资源传输网,打造市级互联互通的网络基础环境。建设市级新型智慧城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与省级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直连互通;推进数据资源标准化和开发利用,形成市级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和数据开放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到2019年,全省各市(区)基本建成统一的数据资源网,初步建成市级数据资源池,汇聚政务数据50%以上、城市数据60%以上,实施社会治理“一格通”、公共服务“一卡通”、网上办事“一站通”、综合服务“一号通”、掌上城市“一点通”、无线城市“一网通”“六个一”基础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智慧应用初显成效。到2021年,各市(区)全面建成统一的数据资源网和数据资源池,网络互联互通率达到95%以上,汇聚政务数据80%以上、城市数据90%以上;建成“六个一”基础工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达到全国前列,其中2-3个城市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此外,我省还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等领域,围绕社会信用、交通旅游、公共安全、社会诚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等方面开展一批智慧创新应用。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控,建设与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安全保障体系。
(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