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0月7日获悉,据省商务厅监测匡算,国庆假期我省商品销售额实现333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商品零售额实现291.4亿元,同比增长12.7%;餐饮收入实现41.6亿元,同比增长13.2%,商品市场运行平稳。
西安市商品销售额实现197.66亿元,同比增长13%。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安康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咸阳市、商洛市、延安市和榆林市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3%、13.1%、13.1%、13%、12.9%、12.5%、12.1%、11.5%、11.2%和10.2%。
全省97个零售业智能信息泵门店监测连续可比数据显示,国庆假期零售额实现近3亿元,销售热点集中在电脑及文化办公用品类、通信器材类、汽车及汽配用品类和体育娱乐用品类四大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9.4%、23.6%、19.76%和7.33%。西安市商品零售额实现177.12亿元,同比增长12.9%;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安康市、渭南市、汉中市、咸阳市、商洛市、延安市和榆林市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7%、13.2%、13.1%、13.1%、13%、12.1%、12%、11.3%、11.1%和10%。
国庆假期,全省餐饮业以婚庆宴请、亲朋聚餐、旅游休闲和特色美食为消费热点。西安市餐饮收入实现20.54亿元,同比增长14%;汉中市、商洛市、安康市、铜川市、杨凌示范区、渭南市、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和榆林市餐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13.3%、13.1%、12.9%、12.8%、12.6%、12.5%、12.1%、11.7%和10.8%。
(崔春华 赵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