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0日,省政府举行2018年第23场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医学会相关负责人,及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专家,共同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第二次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我省共有3.45万0-6周岁的残疾儿童,其中每年新增5000余人。为全面贯彻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残联联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等7个厅局完成了《实施意见》,今年9月30日印发执行。
《实施意见》确定了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工作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二是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并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一是细化工作流程,对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从申请到评估、训练、结算等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个县级残联要确定专人来负责经办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二是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残联、卫健、民政、教育、扶贫,以及人社、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强调机构建设,要求凡是人口在15万以上的县市区都要建立或者确立一所公益性的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鼓励社会机构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四是突出脱贫攻坚,规定对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每人每月除了正常的训练费之外,还给500元送训费,主要解决食宿和交通等。五是明确康复救助标准。对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是2000块钱,每年的训练周期最多不超过10个月;对于需要植入人工耳蜗的孩子补贴手术费15000元,同时免费提供一台人工电子耳蜗;对于需要进行手术矫治的孩子手术补贴1万元,需要佩矫形器的再每人补贴1200元,对于需要佩戴助听器的每人补贴6000元等。
(本报记者 周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