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自11月28日起,甲醇M100燃料汽车可借由公交专用道通行,且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通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甲醇M100燃料汽车及甲醇M100燃料运输车辆管理,自2018年11月28日起,甲醇M100燃料汽车可借由公交专用道通行,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限制。甲醇M100燃料运输车辆除不能走公交专用道外,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针对运输甲醇M100燃料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我市行政辖区行驶的,通告称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袁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