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条例中与青少年有关的都有哪些呢?
6岁——可以上学啦
《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11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8岁——有了民事行为能力,但受到限制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已明确规定,年满8周岁的人,已经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8周岁至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和他这个年龄阶段的智力状况相适应。
12岁——有权骑自行车上路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14岁——犯罪承担责任的起始年龄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违反治安管理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16岁——应当负刑事责任,领取身份证
《刑法》规定,从16周岁开始,犯任何罪行,均应当负刑事责任。但16周岁也是未成年人,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16周岁至18周岁,则法庭审理时应当不公开审理。
《居民身份证法》第2条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领取居民身份证。
18岁——法律上承认你成人啦
18周岁是人生一大转折点,从这个时刻开始,人们从法律意义上成年,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而且未成年人犯任何罪行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按照《选举法》规定,18周岁的公民已经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处罚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按照《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18岁,是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最低年龄。
20岁/22岁——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20周岁,男性年满22周岁,可拥有结婚的权利。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
(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