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8日,省政府举行2018年第25场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工信厅、咸阳市信息化办公室、西安邮电大学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和高校专家,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2012年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分为省市两级,依托省市两级数据资源池进行建设和规划,县级如有需要建设特有应用,可依托市级数据资源池进行建设部署。
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遵循五个原则、确定三个架构、实施五大任务、强化三项保障、达到两大目标,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架构为“五横两纵”。
“五横”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包括:第一层基础资源层、第二层数据汇聚层、第三层数据管理层、第四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支撑层、第五层智慧应用层。“两纵”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一要有相应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二要有相应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到2019年,我省基本建成统一的数据资源网、初步建成市级数据资源池(即“一网池”);“六个一”基础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即:社会治理“一格通”,公共服务“一卡通”,网上办事“一站通”,综合服务“一号通”,掌上城市“一点通”,无线城市“一网通”),智慧应用初显成效。到2021年,全面建成“一网池”和“六个一”基础工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达到全国前列,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智慧应用取得新进展。
同时,“开放与包容”地合作扶持涉及新型智慧城市和大数据领域的企业,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传统信息和通信技术转型企业;二是诸如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华为等互联网高科技企业;三是全省规模较小、迅速发展成长起来的中小微大数据企业。
据介绍,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居于全国前列,2-3个城市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其中咸阳市试点建设成效显著,探索出了“大统筹、重应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得到广泛认可。
(本报记者 周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