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按照公安部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开启四种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益,全力提升车管服务效能。
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车管所设立了3个一窗式业务受理岗,精简环节和业务流程;对群众提出的业务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手续齐全的业务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结;对已受理的业务,在当日办理完结,让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
坚持值日警官工作服务模式。车管所大厅坚持实行“值日警官”制度,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处理群众投诉,维护办公秩序。各个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让岗位跟着服务走,让高峰期不再拥堵。
深化公安政务网上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到人制度,每天由专人定时定点登陆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解答群众问题,并向群众一次性告知应该如何办理。同时通过大力宣传,提升群众对互联网服务的知晓率,方便群众网上办理业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开启阳光作业监督制度模式。车管所加强内外部监督,实行“阳光作业”。在车管所大厅安装监控设备,并将民警信息、业务流程、收费标准、便民措施等上墙,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监督卡,公开民警信息、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失误,真正将服务满意度交给群众考核。
(张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