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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三十条”
  本报讯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三十条。《通知》指出要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
  措施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统一考试
  对于考试,措施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措施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保证性承诺
  对校外培训机构,措施要求,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家长要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措施还对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要求,家长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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