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飚,汉族,中共党员,1952年9月出生,陕西蒲城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正科级检察员。
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依法复查7件;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被誉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他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问题,坚韧执着、反复查证、敢于担当,坚持不懈依法推动正义伸张,全力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和工作质量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动有关案件再审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学界认为具有严防冤假错案的风向标意义。
图为张飚(左)与同事们一起处理工作(资料照片)。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