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2日,省政府举行2019年第二场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信息中心、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专家,解读《陕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11月份,按照国务院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目前,按照"试点启动,全面推进”的思路,各地市的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经过将近一年的试点实践,全省15个试点区域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8000多项。
据了解,我省已实现“五十四证合一”,而“证照分离”改革就是做好政府改革的加减法,减掉不必要的繁杂的审批程序,加大政府的服务和监管力度。一是取消审批,对已经没有设定必要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二是改为备案,对有关部门需要及时获得的相关信息做好备案就可以了。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监管能够纠正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一旦发现企业承诺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依照法律取消审批并从重处罚。四是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优化准入服务,保留审批。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同时,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及时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
(本报记者 周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