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5.12”是我国第11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省政府召开2019年第8场政策例行吹风会,省地震局、省司法厅,还有省地震监测中心、省地震预报中心和西北大学的相关领域专家共同解读新近出台的《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办法》对我省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响应、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范,作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省地震预警系统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当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当向本省行政区域内预估地震烈度5度以上区域发送地震预警信息,包括地震震中、震级、发震时间、破坏性地震波到达时间、预估地震烈度等要素。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规定水库、油田、矿山、石油化工、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生命线工程,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应当建立地震预警信息的自动接收和应急处置系统,也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专用的地震预警系统。
地震预警工程在规划时要考虑:一是在人员比较密集的商场、学校和重点的公共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的接收终端。二是提高这类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使公众能够熟悉和掌握应急避险的一些基本知识和逃生技能,一旦接收到预警信息可以快速采取有效的避震措施。
会议透露,去年国家已正式批复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陕西子项目涉及华北、南北地震带两个重点预警区,我省主要包括关中地区,陕南宁强、略阳,陕北定边,预警区面积约7万平方千米,同时项目新建改建地震台站是686个,其中基准站67个、基本站134个,一般站485个,台间距基本上就是11公里左右。目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地震台站土建工程的实施等工作。
(本报记者 周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