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15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3亿多人,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部门不断推动改革,推动出台纲领性文件、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制度。
他介绍说,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前两批129个县的试点任务目前已经完成。农业农村部等三个部门出台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文件,去年首次为10个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有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
赵长保表示,下一步,将聚焦清产核资、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两项硬任务,扩面深化、碰硬抓实。按期完成清产核资,指导各省份及时上报数据和总结报告,农业农村部将形成全国清产核资总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力争试点范围覆盖到80%左右的县级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
(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