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7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我省开展2019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
此次推荐工作要求严格选才标准,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申报分为二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10年以内(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我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和科技创业人员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正式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政策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
(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