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步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生活垃圾分类曾呼吁和试点多年,但效果一直不尽如人意。此次上海强制要求生活垃圾“四分法”,如此分法是否太过复杂?前端分好后,后端还会再混成一桶运走吗?该如何建立分类的长效机制?
★上海生活垃圾为何采用“四分法”?
对于垃圾分类曾有一种观点:“干湿”两分法较好推行。本次上海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类来分,但让人费解的是,部分垃圾并非按照干、湿的字面意思来分类,比如尿不湿属于干垃圾,干瓜子壳却属于湿垃圾,鸡骨头等属于湿垃圾,大骨头却属于干垃圾……
上海的“四分法”主要是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的分类标准、上海人的语言习惯及末端处理设备能力和处理便捷性来确定的。生活垃圾的特点是非标准化,成分极其复杂。比如按照属性,粽叶属厨余湿垃圾,但粽叶的材质较硬,后端处理时很难切碎,因此,只能作为干垃圾被焚烧处理;大骨头被分类到干垃圾,也是同样的道理。
★先有分类习惯还是先有处理设施?
目前,上海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基本能匹配分类处理的要求,并在加快建设湿垃圾处理设施。但在现阶段,分类又混运的情况还是在所难免。而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至少需要3至5年,因此,可以先开始实施强制分类,再根据分类和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调整和解决。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基本结构是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并举,随着垃圾分类逐步推动,一批适合处理有机湿垃圾的生物处理设施也在逐步建设中。
★如何建成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
分类投放不能“一刀切”。上海要求垃圾“定时定点”投入,投放点不能设太远,投放时间也要跟居民协商。比如小区居民工作时间多为996,设置早晚6点到8点为投放时间,很多人就无法扔垃圾了。可见“一刀切”政策是无法长期实施的,必须“一区一策”。
环境部正在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将垃圾分类制度及相关要求纳入修订内容;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生活垃圾填埋量等作为考核指标;将垃圾分类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
(李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