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陕西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发放到位。
据介绍,此次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4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此次调整还将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70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另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尚未核发到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按预发待遇调整。
据了解,这是陕西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陕西将有266万退休人员受益。
(郝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