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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每年培养和造就百名35岁以下青年科技新星
  本报讯 7月11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工作,省科技厅近日印发《培育青年科技新星工作指引》,根据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学科、专业领域,每年培养和造就100名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新星,使他们努力成为各个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被推荐的青年科技新星需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与我省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在其所在单位被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等。
  据悉,对于入选的青年科技新星,省级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立项科技项目。在三年培育期内,青年科技新星本人主持的科技项目未结题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受所在单位申报项目数的限制。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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