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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宝鸡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本报讯 近日,宝鸡市教育局印发《宝鸡市小学“零起点”教学十条规定》,要求全市所有小学一年级自今年秋季开学起,必须做到“零起点”教学。
  规定明确指出,全市所有小学一年级语文、数学教师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自行缩减课时、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且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严格组织考试,小学一年级统一考试次数,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且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不得以教学片区、教学联盟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文化学科“统考”和“联考”。

(李 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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