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日前,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牵头,在全省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我省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内容包括: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市级或县级行政区。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产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类型企业2018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示范街道(乡镇)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可联合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共同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采用不少于5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5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1万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沈谦 许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