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3日,记者从西安市科技局获悉,西安市对获得2018年度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进行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报,最高奖励可达到150万元。
奖励标准为:对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记者了解到,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2日,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可以在西安科技网(http://xakj.xa.gov.cn)进行查询。
(杨斌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