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page.number}版
发布日期:
我省九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8月29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妇联等九部门印发《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了中小学家庭作业时限,学生锻炼、睡眠时间等,同时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方案》规定,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培训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方案》规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校外培训机构不准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不准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开展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
  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言传身教,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其勇于面对困难、开朗自信、乐观向上。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联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印发家长指导手册,宣传家庭教育的正确理念和科学知识,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要建立良性的家校互动关系,建立长效的家校沟通机制,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过程,积极支持学校教育。

(杨海琴)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