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原名包拯,因性格刚烈正直,做官廉洁,办事公道,肯替百姓申张正义,故深受百姓爱戴,被百姓尊称为“包公”。
包拯生于999年,宋朝人。他博览了许多史书,从小树立远大理想:长大后要为天下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做个清正、廉洁的好官。包拯29岁考中了进士,随即被任命为县令。由于包拯很有才干,且做事果断干练,尤其审理案件时有智有谋,深得百姓称赞和朝廷赏识,因此,包拯的官越做越大。有一年,包拯被调到广东的端州做官,在任期满要离开端州的时候,老百姓想:“包大人为我们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如今他离开了,我们大家应该给他送点礼物,以表示我们的感激之情。”于是,大家一致同意,给包拯送一块最好的端砚。
可别小瞧这端砚,它不仅是端州的著名特产,而且是敬献皇帝的贡品,普通人根本没资格享用。好些朝廷的大官,为了得到一方端砚,不惜花费大价钱!
包拯从不接受别人的礼物。为了让包拯收下端砚,人们就将砚台偷偷放在了他乘坐的小船上。船开不久,包拯发现了端砚。显然,送回去要耽误行程,可收下砚台,就开了一个收受礼品的坏头,今后要想保持清廉,就不容易了。想到此,包拯拿起砚台,将它扔进了滚滚的江水中。
包拯拒礼的事传开后,百姓都赞道:“包大人的确是一个好官啊。”而那些想贿赂包拯的人也明白了靠送礼收买包拯,根本行不通!
据说包公的脸很黑,所以那些不喜欢他的人都管他叫包黑子。可老百姓却说:“黑脸的包公才是真正的清官。”自然而然,戏剧舞台上就将包公的脸画成黑色了,而黑脸也成了戏剧中刚直人物的特定脸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