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8日下午,咸阳市召开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暨合同签约仪式,安排部署全市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实施工作。会上,咸阳市金融办与承保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咸阳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采取“政府主导、财政出资、商业运作”的原则,由政府买单、保险赔付。保险费按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每人一元缴纳,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保险期限一年。
保险责任范围有主险和附加险两部分。主险:涉及自然灾害救助责任保险、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2项。附加险:涉及拥挤踩踏救助、火灾爆炸救助、传染病救助、恐怖活动救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重大恶性案件救助、高空坠物伤人救助、煤气毒气燃气泄露伤亡救助、危房塌陷事故救助、溺水事故救助、公共设施漏电救助、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环卫工人意外事故救助、扶贫包村干部伤害事故救助、贫困人口交通事故救助、安置费用救助等16项。保险赔付分死亡赔偿、医疗赔偿、伤残赔偿、安置费用赔偿四种。
(朱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