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区域协同意愿和发展基础,首批选择4—6个市开展协同创新区建设。2020年,初步建立省内区域协同创新机制。2021年,在总结首批协同创新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在省内各市全面开展协同创新区建设工作,推动各市扩大开放、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创新协同,建立陕西自贸试验区与协同创新区双向创新协同机制。陕西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试点经验,率先在协同创新区复制推广。产业协同,根据发展定位和产业关联性,建立陕西自贸试验区相关片区、功能区和协同创新区点对点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利用陕西自贸试验区创新平台优势和协同创新区产业基础,协同做强省内相关产业,构筑协同产业链,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实现互利共赢。政策协同,积极推动将省级部门下放(委托)至陕西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管理事权同步在协同创新区实施。
协同创新的主要任务是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建立双向协同创新机制,探索产业协同机制,建立招商引资联动机制,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协同创新区应当依托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或其他经济类功能区建设。区域产业特色明显,符合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和全面扩大开放总体要求,对促进我省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具有突出作用。具有明确的与陕西自贸试验区相关片区、功能区协同发展的产业方向。
(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