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6日,记者从西安市科技局获悉,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推进西安市创新体系建设,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局印发《西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局负责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认定、备案、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向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认定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由市科技局统一授牌,授牌名称为“西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是国家或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可直接申请备案。
为了引导和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西安市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首次获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首次获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对于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依据其工作绩效对其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并核算补助经费。奖励和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技术转移相关工作。同时,鼓励各技术转移机构联合建立技术转移联盟,推动技术转移资源和经验共享与扩散。鼓励各区县、开发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发展技术转移机构纳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范围,并提供服务和支持,市科技局将适时根据各单位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比,择优给予不超过年度实际投入50%,最高2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鱼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