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7日,记者从宝鸡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宝鸡市299万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
据介绍,按照国家医保体制改革要求,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除了正式施行的《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新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也于1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系统运行平稳。
另外记者了解到,城乡参保居民同时享受统一的门诊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和住院政策待遇,实行统一报销标准,一年待遇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不超过13万元。
(记者 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