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出台措施

助力科技中小微企渡难关

陕西科技报
  本报讯 2月13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支持帮助我省各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抗击疫情中渡过难关,从6个方面出台多项措施,调整、改进、优化服务方式,有序引导广大科技中小微企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优先拨付小微企科研项目经费
  省科技厅提前下达2020年度项目经费计划,及时优先拨付资助小微企项目经费。对2020年度小微企承担的科研项目,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比例可由25%提高到50%,以用于项目团队科研人员绩效发放和工资补贴。2019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补贴。鼓励各市科技局对2020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给予科技经费后补助支持等。
  切实减轻中小微企各项负担,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将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每家孵化载体不超过20万元补助;鼓励各高新区、创新园区基地尽最大可能减免企业税费、减轻水电费等。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技术创新
  在这次疫情防控中,民生保障领域的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其所开发的检测、防控装备及产品在防治中得到应用或得到行业认证等,予以审核立项、重点倾斜和后补助支持。
  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技攻关,优先纳入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专项,予以倾斜支持,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
  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库企业,在2020年度上半年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贴息比例提高至20%,每家不超过20万元。省内企业依据研发成果,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优先股给予200-300万元免息支持。高校院所2月至6月期间的研发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精准匹配、有效对接并签订协议、合同额倍增的,实行双向补贴,补贴比例提高到10%。
  各高新区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等相关物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要主动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本报记者 周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