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突发疫情先救治后收费

陕西科技报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3月5日发布。意见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从增进民生福祉出发,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意见》全文八个部分28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
  《意见》改革发展目标明确,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意见》还就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专门作出制度性安排,提出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等要求。
  《意见》为全面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指明了方向,未来医保制度的保障功能将得到强化。国家医保局将坚决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进一步筑牢托底保障功能,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在推动解决医疗服务体系领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