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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38条科技创新政策举措”为科技发力

  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指南》(简称《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怀斌、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王军,对该举措如何为陕西科研松绑、如何为创新赋能、如何勾画科技发力的路线图,进行解读。
  共9部分38条政策举措
  《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共9部分38条,聚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打出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赵怀斌介绍,针对当前我省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偏少、企业创新活力偏弱、企业发展规模偏小等问题,加大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支持力度。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帮助企业解决发展技术瓶颈。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8%给予后补助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市县创新驱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
  针对我省高新区数量偏少、分布不均、实力偏弱、辐射带动作用不强等突出问题,鼓励各地创建省级高新区。按照综合型、特色型分类设定省级高新区建设“门槛”标准、条件。支持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对新认定的连续支持三年,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建立省、市、县和高新区多级联动机制。
  为加快培育新动能,文件提出:加强孵化载体绩效评估考核。分类设立“孵化成果排行榜”,对评估优秀的给予10-30万元的补贴奖励。推动孵化载体多元发展。省级孵化器给予20-50万元后补助支持,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补助支持,示范众创空间给予50-100万元补贴,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
  着眼发挥我省作为军工大省的资源优势,文件提出着力推进军工单位科研生产潜能在陕释放。配合、支持中央在陕军工单位改制重组、创新发展。用好陕西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技术成果转化等的投资力度。支持建设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平台,具备条件的,优先纳入“1155”工程支持范围。
  按照“虚拟机构、实体运作”模式,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门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事项,不需再报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吸纳境内技术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等3条措施。重点是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着力解决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到202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投入达20亿元、设立子基金突破30支,全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总规模突破200亿元。
  具有“实、大、多、广、严”5大特点
  该政策指南具有“实”“大”“多”“广”“严”5大特点——
  政策措施实。38条举措均是针对当前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针对性破解方法,多数条款明确了具体的任务、支持方式、改革方向,便于操作实施。
  奖励力度大。直接涉及奖励条款的有18条。有些政策的奖励力度在全国居前,比如文件提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区,省上连续三年给予支持,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
  创新举措多。有10余条款20余项举措,在全国属首倡或首创。比如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对新增研发投入再给予后补助奖励,可以说是“普惠+奖励”;设立“孵化成果排行榜”,实行科研项目里程碑式管理等举措,在全国范围都具有前瞻性。
  受益范围广。支持和奖励的对象既涉及党委政府,又涉及各类创新主体和广大科研人员;既涉及企业,又涉及高校、科研院所;既涉及省属国家企业,又涉及中小型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企业。
  监测考评严。突出加大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监测考评,设立了创新驱动发展监测指标等,加大了对企业、高新区、孵化载体发展的考核评估。
  38条举措必将对我省做好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产生强有力的激励和推动作用!

(本报记者 周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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