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3日,记者从省自贸办获悉:省政府日前批复同意在宝鸡高新区、铜川市新区、渭南高新区、延安高新区、安康高新区、韩城高新区和经开区6个区域设立首批陕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
省政府批复文件要求,省自贸办(商务厅)会同各地市主体、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市级层面的工作推动机制,抓紧制定本地区协同创新区建设方案,推动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区域经济合作、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等工作,助推全省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2019年1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20年初步建立省内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10个市(区)共13个开发区(高新区、新区)提出了建设申请。经过评审,省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宝鸡高新区等6个协同创新区。
协同创新区建设是陕西自贸试验区自主探索加大开放力度、拓宽开放渠道的一种全新模式,即在协同创新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同时推动跨区域合作与创新,鼓励自贸试验区与协同创新区开展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产业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此举将进一步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对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报记者 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