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将劳动教育课程作为劳动教育的主要载体,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围绕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劳动知识进行统筹设计,以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等为课程实施主要途径,系统开展劳动教育。
各地、各校要统筹安排教学时间,要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挪用课时。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阶段劳动教育课不少于32学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要拓展课外劳动实践活动,由学校组织实施以集体劳动为主的劳动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深入实践基地、田间、工厂等,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开展社会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鼓励学生勤工俭学。
各学校要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劳动素养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五育目标之一;要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认同情况的考核;要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
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劳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定期进行督查。
(本报记者 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