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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科技计划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
  本报讯 9月21日,记者据省科技厅获悉,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近日研究决定,在陕西省财政科技计划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
  试点目标按照“充分放权、放管结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试点范围包括2020年起省财政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里涵盖的一般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2020年起省财政资助的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青年科技新星计划项目。
  试点内容有四项:一是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不再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不再填写项目资金预算等方面内容,经费支出不再设置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二是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三是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据实开支报销,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四是据实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项目验收(结题)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项目依托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依据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开展审核,报省科技厅备案。
  试点要求项目依托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并制定经费使用“包干制”操作规范或操作流程等管理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依托单位要按照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结果导向,严格依据合同书(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结题时,应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接受科研人员及相关部门监督。
  同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还会结合项目管理要求,对经费使用情况和依托单位管理情况开展抽查。对于超出规定范围、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项目依托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报记者 周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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