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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11日摸底“特殊情况”这样填写
   本报讯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流程,普查摸底环节必不可少。10月11日至10月31日,我省实施普查摸底工作。11月1日至12月10日,将进行人口普查登记。
  记者获悉,人口普查摸底阶段普查员将走街入巷、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如果您想选择自主填报,请在普查员上门时向普查员说明,由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二维码和账号密码,您使用手机微信扫描登录后就可以进行自主填报了。自主填报将于11月5日结束,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如果你的家庭存在以下情况,千万不要填错信息。如果是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或回家居住的,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在医院做护工且在医院外无固定住所的人员,应将医院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在医院有集体宿舍的,在宿舍中登记,没有固定宿舍的,可以设置一个住房单元,将所有护工按20人一户进行登记。因疫情原因推迟外出,且普查标准时点仍在家居住的,视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流动性作业人口(如从事长途运输的人等),因在外无固定住所,且与其家庭有密切生活联系,可视为临时出差,一律在其家中作为现有人口登记。

(本报记者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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